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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8月3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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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8-03] 老婦販瀕危豹龜被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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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漁護署人員在花墟拘捕一名老婦,涉嫌非法售賣瀕危物種星龜及豹龜。

 【本報訊】漁護署人員根據網上舉報,昨晨放蛇搜查旺角天光墟,在其中一個出售龜類的檔口檢獲11隻受保護的豹龜及星龜。由於署方未能即時確定女檔主是否領有有關牌照,故暫時無採取檢控行動。根據法例,非法出售受保護動物,最高刑罰為罰款50萬元。

 現場為花墟道與洗衣街交界,俗稱天光墟,主要是在拂曉一段時間營業,不少商販在此擺賣各式魚類及鮮花。但在天亮之後,他們便會相繼散去。近期有人透過電郵向漁護署舉報,指懷疑有人在天光墟售賣受保護的龜類。

星龜豹龜 每隻650元

 昨晨6時,漁護署趁天光墟接近尾聲時,派出3名職員身穿便裝放蛇;同時為安全見,亦知會警方隨時協助。職員在進入墟中,並找到目標檔口時,先假裝觀看檔面上普通巴西龜等龜種,然後假意並不中意,悄悄向女檔主查問有否其他龜種。於是,女檔主迅速取來一個綠色網兜,內有11隻龜。對方向職員表示,這些是星龜及豹龜,每隻售價650元。

 漁護署職員見時機成熟,立即表露身份,將全部龜帶走檢驗。初步證實其中5隻為星龜,另外6隻是豹龜。

 由於漁護署職員無法即時證實女檔主是否領有關牌照,所以僅登記了對方資料,稍後若證實其無牌照,便會發出傳票。

無牌管有 最高罰50萬

 漁護署發言人表示,星龜及豹龜為受保護的第2級瀕臨絕種動物。根據《國際公約》附錄2,任何人管有、出口或入口此類動物,均須領有牌照。而本港法例,若無領有牌照,最高會被罰款50萬元。

 星龜原生長於印度、斯里蘭卡及緬甸等地,多居於半平原及樹林內,身體最長僅為5至9吋左右。豹龜則為非洲產物,多是生長於沙漠,以仙人掌為主要糧食,牠們最大可為2至3呎。本港亦有很多寵物店出售該兩種龜,其中星龜價錢600至900元,豹龜則是800至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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