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8-05] 蘇女大學生可休產假
【本報駐江蘇記者沈婷南京報道】「已婚女學生因生育需要可休學」,日前,繼國家教育部對在校大學生結婚不再有限制之後,蘇州大學在江蘇首開先河,率先出台的學生管理條例中對此明文規定,對在校結婚政策進行更進一步深化,引人注目。
據《揚子晚報》消息:國家教育部今年3月份頒布了《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對在校大學生能否結婚不再作特殊限制,隨後各高校著手制訂本校規章。而蘇大此次將「女大學生可以休產假」的規定納入學生管理條例,有關專家表示,這表明大學生在校結婚在政策可行性上已邁出實質步伐。
據介紹,蘇州大學最新頒布的《蘇州大學學生管理規定》共分6章90條,包括涉及困擾當前高校學生管理中的大學生婚戀、考試作弊、學校自主處分權等「三大難題」。其中,已婚女學生因生育需要,可辦理休學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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