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8-05] 中美面臨的「知識產權」戰爭
■廖湘琨博士 亞洲知識管理協會會長
在「全球一體化」的格局中,美國是知識經濟中的最大利益者。當中國在與知識經濟中的交易奮戰時,知識產權已成為中美貿易戰中的工具與武器。美國不斷地利用知識產權來保護其跨國企業利益,已經達到無遠弗屆的地步。因此,我們不難理解,中美的未來貿易戰線,將是由知識產權問題所引發的。因此,中國須建立一套「知識產權管理體系」。
最近,美國「打壓」中國的行動一浪接一浪,先有人民幣匯率問題,繼而有紡織品貿易之戰。此外,美國副國務卿近日亦表示,美國可能就中國對版權產品,如音樂、軟件和電影等的盜版行為向世界貿易組織(WTO)起訴。而「知識產權」亦是最近北京《財富》論壇的主要議題之一。那麼,中、美是否會利用知識產權問題,向中國施壓呢?中國又有何種策略對付國際社會的指控呢?中國有何方法加強知識產權的保護呢?
「知識產權」是美國強勢貿易策略
在「知識的戰爭」一書中,作者賽斯舒曼(Seth Shulman)指出:「在已開發國家,尤其是美國,不斷地藉由貿易政策來鞏固對知識產權的私人控制權。利用自由貿易之名,一方面推銷世界知識產權法則的重要性,同時又硬逼其他國家遵守美國式的主張,接受美國公司與研究機構對知識無遠弗屆的權力主張。」
「知識產權」,如專利、版權、商標及設計等,是由知識所創造出來的智力產品,並且受到一個國家的法律所保障的財產權。美國是全球最大的知識產權生產者,從電腦軟件、音樂、書籍、藥品到電影等,無所不包。美國約有超過四分之一的出口,都與知識產權有關,因此,以「知識產權」作為強勢的貿易策略,是絕對符合美國的利益。
在全球化的國際分工格局中,先進國家如美國,已經將實物生產的部份,轉移到勞動密集的地區,尤其是中國。因此,美國之所以盡力保護跨國企業的知識產權,乃是保護其貿易的代名詞。過去幾年,德洲儀器靠著專利與贏得法律訴訟,佔其年收益二億美元之中的大部份,遠超過其本業所創造的利潤。因此,美國很多跨國企業能賺取大量的利潤,並非由製造業上取得,而是由知識產權上取得的。
美國是知識經濟最大得益者
美國在知識產權的保護及宣傳上,不遺餘力。美國國務院經濟與工商事務助理國務卿安東尼韋恩(E. Anthony Wayne)亦曾在《信報》上刊登一篇文章,題目是《亞洲炙手可熱的資產:知識產權》。文中指出每年世界貿易總額中,有接近百分之七的產品是盜版及假冒產品。因此,美國政府已經把保護知識產為其重要的貿易策略,並推出一項《打擊有組織盜版行動計劃》,防止盜版及偽造產品進入美國和全球市場。
在「全球一體化」的格局中,美國是知識經濟中的最大利益者。當中國在與知識經濟中的交易奮戰時,知識產權已成為中美貿易戰中的工具與武器。因此,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在《財富》論壇的開幕致詞中,就特別強調:「中國將繼續穩步開放市場,創新引進外資的形成,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此外,中國商務部長薄熙來及知識產權局局長王景川亦在論壇上都表示:「中國正在加大保護知識產權的力度。」一葉知秋,這是否代表中國已經意識到中美知識戰爭將會來臨?
中美的未來貿易戰線
其實,在克林頓政府時候,美國已開始積極地利用知識產權的優勢,作為貿易政策。從當時開始,美國已經把一些國家,包括中國、印度、蘇聯、土耳其及整個歐洲,列入觀察名單,並警告這些國家必須要對知識產權實施更多的保護,否則會受到貿易制裁。
中、美在知識產權之戰,最嚴重的是發生在一九九五年。當時美國代表提出有史以來最大的經濟制裁行動,最後一要在生效的幾小時前,才撤回制裁。美國不斷地利用知識產來保其跨國企業,已經達到無遠弗屆的地步。因此,我們不難理解,中美的未來貿易戰線,將今是由知識產權問題所引發的。
中國自從加入WTO後,就受到《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簡稱為TRIPS協議)所約制。因此,中國必須要嚴格執行《TRIPS協議》,以確保能夠享受最惠國待遇,否則將可能遭到違規制裁,這是中國貿易發展的一項挑戰。
中國將會遇到更大挑戰
中國在加入WTO前,連續修訂了《專利法》(2000年8月),《商標法》(2001年10月),《著作權法》(2001年10月),同時還頒報了《集成電路布圖設計保護條例》(2001年3月),目的是要與《TRIPS協議》接軌。但是,中國的知識產權保護與TRIPS最低要求仍然存在著差距。例如TRIPS中明文要求對商標權的限制,但中國商標法都對權利限制未置一詞。部份專利權與全部商標權的「確權」,不應由行政主管部門作終局裁決。在版權方面,權利限制不應與作品的正常利用互相衝突等等,都是TRIPS中明文規定的,但均屬於爭論性的差距。當新一輪世貿法制將「電子商務」納入《TRIPS協議》後,中國將會遇到更大的挑戰。
中國必須從微觀層面上制訂策略
在宏觀層面來說,中國在加入WTO前,已積極修改法例,以符合《TRIPS協議》的要求,近年來,中國更加強了對侵權行為的處罰,對近兩千人追究了刑事責任,而犯罪者可以判處最高七年的有期徒刑,這個量刑標準在世界是最高的。但是,要企業嚴格執行知識產權的保護,只有宏觀政策並不能達到目標。
企業要能夠有效地執行知識產權的保護,中國必須要從微觀層面上制訂策略。近年來,中國政府不斷鼓吹企業建立知識產權之保護及運用制度,這是知識產權的微觀策略。但是,企業在保護及運用知識產權方面,成績卻強差人意,主要原因,就是中國缺乏一套「知識產權標準」及認證制度。
中國須建立「知識產權管理體系」
一套「知識產權標準」應該包括什麼條款?其認證制度有何好處?讓筆者以「亞洲知識管理協會」的IP8001「知識產權管理」標準及其認證制度來分析其運作方法。
IP8001標準的運作方法,與ISO9001品質標準相同。企業可以按照IP8001標準,建立一套「知識產權管理體系」,目的就是將知識產權資產組合,與企業在日常工作中的用途相聯系,此套標準的條款包括:
一、訂立方針及目標,以保護第三者及自己的知識產權資產
二、建立一套防禦及檢查程序
三、明確設立職責與權利以推行體系的運作
四、遵守知識產權法規及行為
五、規律和系統地審查法規的要求
任何管理體系都可以進行內部及外部審核(主要由認證機構負責);而主畏的審核工作,則由認可的知識產權律師負責(可以每年進行一次)。凡通過認證審核的企業,便可以獲取證書以證明該企業有完善的知識產權保護及運用機制,並可以減低侵權的行為及法律風險。認證的好處除了可以取得國際社會的信心外,更可以提高中國企業的競爭優勢。(文匯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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