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8-12] 觀點:建兩地可控資金融通渠道 放大圖片
金管局總裁 任志剛
在香港進行的國際金融交易若能多利用外幣結算及交收,將大為促進風險管理及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的發展。
港元是香港的法定貨幣,並不等於所有交易都要以港元為單位。只要交易各方同意,他們可以選用任何一種貨幣,甚或棄用貨幣,回到以物易物的交易方法。我要指出,如果我們認真的要提供「適當的經濟和法律環境,以保持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同樣是根據《基本法》第一百零九條),香港就必須能提供一個平台,好讓有關各方可以以其所選擇的貨幣進行國際金融交易。
外幣交易可紓緩港元壓力
香港的貨幣穩定有另一個考慮因素。一個成功的金融平台能同時吸引其他地區擁有剩餘資金的人與需要籌集資金的人,因而會產生大量金融交易。若所有有關資金都涉及港元兌換的話,便會對香港的貨幣管理構成重大挑戰。相信讀者還記得過去多宗首次售股事項曾令香港的貨幣狀況出現短暫的不穩定局面。儘管過去強化本港貨幣制度的各項措施已有助應付這類龐大的資金流量,但若有關的交易能以外幣為單位,港元自然可以避免承受不穩定的風險。正如上文提到,海外投資者及集資者可能較為喜歡這種安排。
金融基建應付人民幣交易
在香港進行的國際金融交易多利用外幣,並不會影響港元的地位,因為港元始終是香港的法定貨幣,是本地交易的媒介。利用其他貨幣進行國際交易會鞏固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正因如此,所以我們致力發展金融基建(即支付、結算及交收系統),以支援在香港使用其他貨幣,包括人民幣,從而促進國際金融及其他跨境活動。具體來說,為加強本港的金融基建以應付人民幣交易,我們要建設的平台不應僅限於只促進內地與世界其他地區的金融中介活動,而是亦能促進內地投資者與發行機構之間的金融中介活動。香港已具備內地所欠缺先進的資本市場,可為此扮演重要角色。內地的資本流動是有地域限制的,但只要兩地監管機構緊密合作,可控的資金融通渠道是不難建立的。 (摘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