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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8月19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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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8-19] 涂謹申翻炒截取通訊條例

 【本報訊】(記者 鍾立)繼「長毛」梁國雄就秘密監察行政指令入稟後,醜聞纏身的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亦聲言,不排除透過司法途徑,要求法庭迫使政府盡快簽發其《截取通訊條例》,以取代目前的行政指令。另外,根據該黨調查,在534名受訪市民中,有48%認為特區政府應盡快立法規管執法人員的秘密監察行動,而55%受訪市民認為,執法人員必須先取得法庭批准,才可進行秘密監察活動。

大部分市民贊成立法規管

 涂謹申昨日在記者會上,不斷推銷其於回歸前獲立法會通過,但一直未獲簽署生效的《截取通訊條例》,聲稱行政長官就秘密監察的行政命令,「並沒有法律基礎」,倘該行政指令被法院裁定違法,當局便會出現很大的危機。

 他又公布該黨進行的調查,但調查僅顯示大部分市民贊成政府立法規管執法機構的秘密監察行動,而有25.5%市民不贊成立法規管執法機構的竊聽行為,25.8%為無意見,並無顯示市民支持其《截取通訊條例》,但他卻據此要求當局盡快將其簽署生效。

 他聲稱,回歸後人大常委會並沒有否決其法例,「代表這條例並沒有違反基本法」,故他正諮詢法律意見,了解行政長官未簽署實施該條例是否已違反基本法第64條,更不排除會提出訴訟。不過,根據基本法第64條規定,政府要執行由立法機關通過「並已生效」的法律,故涂的說法並無依據。

新論壇冀盡快消除不確定因素

 另外,新論壇代表曾廣海昨會見行政長官曾蔭權時提出多項有關《執法(秘密監察程序)命令》的意見。他認為,為盡快消除不確定因素,當局必須盡快啟動有關秘密監察的立法工作,並向公眾證明頒布行政命令只屬過渡性的安排。當局也應區分不同情況的監察手段;執法部門或法庭應該對竊聽得來的資料採取最審慎的態度,不應透露與案件無關的個人私隱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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