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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8月20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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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8-20] 建立輸港食品質量標籤制度

 衛生福利及食物局今次處理孔雀石綠事件反應相當迅速,不僅暫停了從內地進口鰻魚及鰻魚製品,還舉一反三,準備於下周五修例禁止在食物中使用孔雀石綠,並計劃短期內建立「食物安全中心」。我們認為,政府應以建立食物安全中心為契機,做好如下工作:一是通過與內地合作,建立輸港食物質量標籤制度;二是把本港納入到內地食品安全通報體系;三是進一步加強對本港食品進口商及進口渠道的監管,全面建立包括監測化驗、質量確認和通報機制在內的監管食物安全的完善機制。

 內地由於存在相關法律法規不健全、監管措施不力及地方保護主義等問題,再加上農產品的生產市場競爭激烈等原因,近年來食品安全事故頻繁發生。而本港食品則由於對內地依賴程度相當高,進口量大,渠道多,難免會出現「城門失火,殃及池魚」的現象。當然,本港從內地進口的食品,相當一部分來自內地的定點生產加工基地。這些基地,實行了一條龍式的供港生產銷售服務,是本港食品安全的重要保障。為了進一步加強質量安全保證,香港可以考慮通過即將成立的食物安全中心,確立一套食物安全標準,在內地有關方面的支持和配合下,為檢驗合格的輸港食品發出質量標籤。為此,香港方面可以派出職員,直接往內地定點農場和生產基地,掌握生產情況和衛生監管的信息,參與確認過程。這不僅可以將本港食品安全防線推前,起到防患於未然的作用,確保輸港食物的安全,而且有利於帶動內地食物檢驗與質量確認與國際接軌。

 本港與內地食品安全溝通機制不暢的問題,一直飽受各界詬病。深圳日前緊急回收的豬肉因不供港,不受通報機制規管,顯示現有的通報機制有值得改善之處。其實,特區政府與中央有關部門的溝通渠道一般比較順暢,難的是與地方政府的溝通。長期以來,內地一些地方政府部門大多不願將「家醜」外揚。這是目前相關信息不暢的癥結之一。因此,要完善與內地的信息通報機制,香港應爭取將本港納入到內地食品安全通報體系當中。香港發現問題,亦有責任向內地通報,權利與義務並重,方為合理。

 當然,要求確保輸港食品安全,守好香港食品進口檢驗檢疫這道防線至關重要。當局除了對進口食品加大檢查密度與力度外,還要加強對進口批發商的監管。針對那些明知來源不明卻依然進口或銷售有嚴重安全問題食品的企業,要加大處罰力度,以收阻嚇之效。(文匯社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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