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8-21] 保險業求放寬入職限制 放大圖片
賴萬德贊成修例,令有案底及曾破產人士可從事保險業。梁嘉儀 攝
【本報訊】(記者 梁嘉儀)為讓有意投身保險業的年輕人獲得更公平的待遇,香港保險業職工會建議修例,讓有刑事紀錄或曾經破產人士在受到某些限制下,可以投身保險業,而非現時的凡有案底或曾經破產者一概被拒絕入行。
香港保險業職工會於上月14及15日,以電話訪問793位市民,調查他們對保險業平等就業的意見。有82%贊成保險業應提供平等的就業機會給更生人士;有65%受訪者贊成保險從業員只須申報過去5年的犯罪紀錄;更有65%的被訪者不認為從業員有犯罪紀錄會影響他們購買人壽保險。是次調查的結果,工會亦同時遞交到保險業監理處(OCI)、香港保險業聯會(HKFI)等。
冀有案底及破產者可入行
另協會迄今收到約20多宗有意投身保險界人士,有關申報過往犯罪及破產紀錄的查詢。會長賴萬德表示這兩個問題,令不少求職者卻步,「填了答案後,公司都會選擇聘請身家清白的人,阻礙了曾犯罪及破產人士入行。這是對他們的不信任及歧視。」該會榮譽顧問立法會議員陳鑑林認為罪案有輕重,個別犯輕微罪行的人也可以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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