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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8月25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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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8-25] 市民齊責違規行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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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兩名傷者被送入龍華人民醫院接受治療。

 【本報珠三角新聞中心記者鄭海龍深圳24日電】這是一場名副其實的「飛來橫禍」,19條鮮活的生命猝然消失了。出現了如此大的一起惡性車禍,大家口誅筆伐的目標自然而然地就對準了事件的直接製造者——肇事司機。但細想起來,肇事司機提及的自行車、以及擺地攤的攤販如果真的按照有關法規行事的話,死傷人數也許將大打折扣了。

 據了解,肇事司機姓李,陝西咸陽人,24歲,剛到錦繡幼兒園上班數天。事發時其正駕駛校巴磨合車輛並熟悉路線。有關部門對肇事司機進行問話,該司機表示,事發時他為了躲避一輛違規行進的自行車,慌亂中沒有踩到剎車,被迫將車開上逆行方向橋上人行道,並最終衝向消夜的人群,其說法是否可相信?就記者在深圳生活的幾年時間內,自行車違章幾乎天天能見。

 記者曾幾次遇到一隊環衛工人下班,在視野並不明亮的夜裡,在人行道上將車騎得飛快,一旦見到前方有人,他們最多吹口哨「示警」。而記者本人由於負重較多,經常被驚得原地轉圈躲避,但換來的不僅僅是驚嚇,還有漸漸遠去的嘲笑聲。

 記者同時又了解到,在該事件的受害者這些在路邊上擺攤的商販,也沒有辦理任何手續,屬於違規佔道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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