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8-27] 滅門案聆訊法醫:疑兇自刺三刀亡放大圖片
女死者的胞妹繼續為聆訊奔波上庭。
【本報訊】天水圍滅門慘案昨續聆訊,法醫官證實男死者李柏森的刀傷是在女死者金淑英與兩名女兒死後才造成,並指金身中10多刀,其刀傷位置不可能是自戕所致;反之李的3處刀傷均集中腹部,而且衣衫完整,故推斷是他揭開衣服自刺而造成。
三母女捱斬 失血過多亡
去年4月11日曾到現場調查的法醫官劉明輝昨日在庭上指出,金淑英全身有超過10處刀傷,包括心臟及頸項的3處致命傷、手臂及肩膀等,而左手4隻手指亦疑因擋刀受傷;兩名6歲女兒則各中4刀及5刀;3人的衣衫被斬至破爛,均因身中多刀致失血過多死亡,死亡時間約下午3時;當時大女兒李子雲躺在母親身旁,二人頭腳相對,幼女李燕利則躺在近窗處,各人身上均有大灘血漬。
疑兇非與妻女同時受傷
劉明輝續稱,李柏森的3處刀傷皆在腹部,警方及救護員在晚上7時接李報案到場,李仍能清醒表示妻子欲帶走兩名女兒,趁他自洗手間出來時將他及女兒斬傷,其後自戕。雖然4人的刀傷皆由現場檢獲的切肉刀造成,惟劉明輝認為李的傷口有內出血情況,兩小時內必因失血過多而死,故確定李不可能是與死去的三母子同時間受傷,否則,便不能在相隔四小時後仍保持清醒及報警求助。當日李被送往屯門醫院深切治療部後一直昏迷,延至4月23日不治,死因為多器官功能壞死。
案件編號:死因聆訊六四二-四、七O五-二OO四記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