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8-27] 港人失證件羅湖口岸可辦理 放大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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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珠三角新聞中心深圳26日電】記者日前從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獲悉,自本月15日起,港澳居民如在內地遺失證件,可直接在深圳、珠海辦理出境證件。港澳居民辦理出境證件時,可在口岸部門憑內地公安機關開具的報失證明(如無報失證明,由本人書面報告遺失情況)辦理,或通過深圳、珠海簽證辦事處授權的兩家旅行社代辦。
目前,深圳和珠海出入境管理部門分別授權兩家旅行社代辦出境證。深圳簽證辦事處指定的受理口岸和代理旅行社分別是:深圳羅湖口岸;香港中國旅行社深圳接待聯絡部,該部地址為:深圳火車站連廊2樓C4舖,電話:0755-82328679,辦公時間:上午8時30分至晚上9時30分。珠海簽證辦事處指定的受理口岸和代理旅行社分別是:珠海拱北口岸;廣東省拱北口岸中國旅行社有限公司,該公司地址為珠海市拱北迎賓大道南001號口岸聯檢大樓底座層A06號房,電話:0756-8167052,13926937740,辦公時間:上午8時30分至晚上9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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