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8-31] 工聯會助解勞資糾紛
【本報訊】(記者 梁嘉儀)無良僱主「走法律罅」事件又再發生。有承辦房屋署物業管理的護衛公司因合約「到期」,為逃避向員工賠償,強迫僱員簽署自願離職書,對工友不公平。最後在工聯會的協助下,公司「迷途知返」,不需僱員簽離職書,又承諾會向新公司推薦優先聘用受影響員工,令事件可完滿解決。
該護衛公司承辦房署屯門蝴蝶h、友愛h及三聖h的管理及護衛工作,合約將於9月30日完結,受影響員工約200名。員工近日向工會投訴,指公司為逃避補償,要求員工自行請辭,是不負責任。加上不少僱員年資均長逾2年,公司應照顧員工,安排工作機會。
舊判允薦員工予新公司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王國興昨與10多名受影響的員工代表到房署和助理署長黃比開會商討對策。王國興在會後指事件取得「完滿結果」。房署承諾會監管新舊承判的管理公司,保障員工權利不被剝削,工作不受威脅;又會向新承判公司推薦這班員工,幫助員工在原h就業。
舊管理公司也有派代表到場商討,並承諾不需員工簽自願離職書,願意跟隨公司的年資、職級及薪金「一切照舊」。而離職的員工,舊管理公司表示可向新公司推薦他們在原h工作。今午王國興會到蝴蝶h向員工交代詳情。受事件影響的員工可致電房署專責小組熱線:27120813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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