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9-02] 林永康不獲私隱署續約放大圖片
林永康被指濫用公帑,早前遭暫停職務。
【本報訊】(記者 葉傲冬)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吳斌決定不與被指涉嫌濫用公帑的副私隱專員林永康續約。吳斌表示,林的合約於本月屆滿,在考慮公署的整體利益後,他「不會再邀請林永康繼續在公署辦事」,並會透過公開招聘填補林的空缺。至於是否仍會向林永康發放百多萬元的滿約酬金,吳斌說目前未有最終決定。
私隱專員公署為避免林永康事件重演,制定多項措施,包括取消原有福利金等(詳見附表)。
林永康早前被指任職副私隱專員期間,涉嫌濫用公帑,多次外訪期間曾入住自置物業,並探望家人,但仍向署方申領津貼。現時廉署已就事件展開調查。而吳斌上任後,亦隨即暫停林永康的職務,並下令林在停職期間,不准進入公署。
林永康本月底約滿
吳斌昨日在其上任1個月的簡布會上,回應林永康的去留時表示:林永康9月約滿後不獲公署續約,「我會考慮種種因素,但主要以公署利益為前提……(記者詢問他指的利益是甚麼?)不續約是最大利益。」他表示,為填補林永康的空缺,公署日內在報章刊登廣告,盡快進行並完成公開招聘工作。
日後款待費須批核
至於有關林永康約百多萬元的滿約酬金,吳斌指他會在9月底林永康正式滿約後才作考慮,「我會根據合約條文、法律規定辦理……當然須看廉署的調查結果。」他又承諾會以開放態度處理。
為防止同類事件再次發生,吳斌提出多項改善方法。如在處理款待費用的問題上,他提出日後申請人必須證明有實際需要、並與其職能有直接關係,而申請人也必須經專員或部門主管的批核才可進行,午餐限額為每人250元,晚會限額則為每人400元,每年的經費只有2萬元等。
同時,他提出取消原有的福利金,將來公署員工的活動,不會再使用公帑。在到海外公幹的問題上,他建議每年度的公幹費用,原則上不超過政府補助金的2%。
聲言「私隱有限度」
他坦言,現有制度有改善的空間,但並非出現很大的漏洞。談到未來,他希望公署可在「提高透明度」、「加強問責性」和「定期作匯報」等方面作出改善。「現有機制已相當嚴謹,但初步我覺得,寧願過嚴也較寬鬆好。」他明言,往後自己會繼續努力在維護個人私隱及大眾利益上作出平衡。不過,他強調:「私隱不是絕對的,同樣顧及大眾利益也要有限度。」
是次事件的主角林永康,2002年出任副私隱專員,合約為期3年,月薪約為12萬多元,相等首長級公務員的第3級。根據合約條文,當林永康完成合約後,可獲得25%的滿約酬金,據估計約為1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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