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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9月3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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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9-03] 被殺校敗訴 李國章鬆口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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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鄭則耀學校被高院判敗訴,最終難逃成為首間被殺的千禧學校。

 【本報訊】(記者 盧燕娥、莊海源)首間「被殺」的千禧學校--鄭氏宗親總會鄭則耀學校申請司法覆核,被高等法院駁回,3年後需要停辦。高等法院法官芮安牟強調,教統局停辦小一的決定毋須經過行政會議通過,該局未有違反《基本法》規定;而且在資源緊絀下,為合理分配有限資源,教統局設立收生人數的「死線」亦屬合理安排,而教統局局長李國章對裁決感到高興。

 開校僅5年,位於赤柱馬坑h的香港鄭氏宗親總會鄭則耀學校,在收生限期結束前,只能取錄22名小一學生,未達23人的最低要求,成為「被殺」的學校之一。

 校方認為,教統局「殺校」決定違反了《基本法》及《教育條例》,加上校方未有足夠時間發展,故入稟要求推翻「殺校令」。

訂收生人數合理

 審理的法官芮安牟駁回代表鄭則耀學校大律師所持的理據。代表校方的的資深大律師莊施格曾指出,「殺校」是重大政策,局方收緊人數要求事前沒經由行政會議,是違反《基本法》第56條的規定。芮安牟在判詞中則強調,重大政策應該指影響整個社會的事項,學生人數僅屬於政府的行政安排,引致的「殺校」亦不會令任何學生失去接受教育的機會;同時,鑑於政府資源緊絀,繼續資助一間收生不足的學校,成本高昂,若要合理運用資源,設立收生人數下限做法合理。

官指設限可免混亂

 至於莊施格稱學校開辦僅5年,鄭氏教育基金會有限公司出資逾400萬元辦學,應該有足夠時間讓學校發展,芮安牟表示,學校成立已經5年,應該有充分時間去建立校譽,吸引學生入學,但其收生紀錄不能證明該校受家長歡迎,故不能說教統局「殺校」決定對鄭則耀不公平。

 芮安牟又提到,校網合併雖然造成競爭者增加,但可以吸納的學生人數同樣有增幅,不應該影響收生情況。至於該校在死線後收到1名學生,達到23人之數,芮安牟認同,教統局必須為23人的「死線」定下限期,否則整個收生系統會造成混亂。

 至於當局拒絕校方自資開辦小一,芮安牟相信,受教統局委託往學校視察的小組已經小心審視過學校情況,並憑其專業,判定該校的改善報告並無特別之處,難以游說小組通過該校私營小一。

李局長:學校本身有問題

 教統局局長李國章為法官判定教統局無違反《基本法》、無違反香港法律感到高興,但贏了官司感覺卻不好受。他直言:「我覺得不開心,是因為教育界入面,有些人很自私,重視自己利益多於整體利益,不顧一切,情願將錢用來打官司,都不願意將錢投放在教育、投放在小朋友身上,所以覺得好遺憾。」他又說,雖然鄭則耀為千禧學校,設備優良都不受家長歡迎,本身有其問題存在。

 他強調,若學校做得好,教統局一定支持其發展,若不好的話,該局無理由浪費納稅人金錢,故作為有責任的政府,必須有勇氣站出來,做一個決定,以提升整體的教育質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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