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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9月5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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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9-05] 粵高校:非婚生育 一律開除

 【本報訊】據《廣州日報》4日消息:昨日,沉寂了兩個月的廣州大學城迎來了大量的新生,每名新生拿到了一份全新的「學生手冊」,各學校為適應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而制定的各自新的管理規定,其中有個別學校規定,學生凡是違反國家生育法規造成超生、非婚生育或無證生育的將給予開除。

 據介紹,在今年報到結束後,大學城裡的師生教職工總數將達到12萬人,成為一座名副其實的「新城」。而廣東省教育廳副廳長羅偉其告訴記者,將來大學城島內的師生數預計要達到20萬人。

 今年9月1日,各高校都開始實施新的管理規定。記者發現,雖然類似「大學生禁止結婚」這樣的字眼已經不再出現,但不少學校對大學生結婚問題並沒有作出明文的規定,對學生申請結婚的程序和辦法也沒有明確說明。

禁婚令9月1日起解封

 記者了解到,中山大學新的學生管理規定也已經出台,全文同樣未出現「結婚」字樣,但在學生入學問題中就規定「懷孕的新生,由職能部門批准,可以保留入學資格一年。」而有的學校卻對結婚學生的生育問題作出了明確規定,比如廣州大學就明文規定:已取得合法婚姻、符合生育條件的在校女生,若懷孕和生育需辦理休學。

 此外還規定,凡是違反國家生育法規造成超生、非婚生育或無證生育的學生,一律給予開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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