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9-11] 在粵購建房將可入戶
【本報訊】據《信息時報》10日消息:在廣東購買或自建合法住宅的外來事主有望同時遷入戶口。日前,針對外地人來廣東購了房但戶口遷移卻困難重重的情況,廣東省公安廳表示,目前正爭取重新啟動戶籍制度的調整改革,購房入戶擬統一政策,屆時,凡在廣東購買或自建合法住宅達到一定面積的事主可同時遷入戶口。
廣東省公安廳在回復清遠市政協副主席李雨松相關提案時表示,目前省公安廳正在積極爭取重新啟動戶籍制度改革,相關意見尚待省政府審批。據稱,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就是統一全省購買商品房和自建合法住宅入戶的政策,包括:凡在廣東購買商品房或自建合法住宅達到一定面積的,可同時遷入戶口;申請入戶的商品房或自建住宅,必須是合法報批興建的成套住宅樓,不包括商舖、廠房、倉庫或其他非居住用途的房產;一套商品房只允許房產所有者本人和直系親屬落戶;轉讓後的商品房須在原家庭戶戶口全部遷出後,才准許遷入新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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