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9-12] 釋囚無路行 5成寧返獄 放大圖片
■社協吳衛東(紅衣者),批評政府對更生人士支援不足,增加他們再犯事機會。 梁嘉儀 攝
【本報訊】(記者 梁嘉儀)出獄等於失業!更生人士因無法在社會覓得工作,面對生活困境下,竟有50%寧願再犯事、再入獄,以逃避社會、甚至養妻活兒的問題。香港社區組織協會(社協)更指出,現時政府的在囚制度及康復政策失效,例如獄中技能培訓工種過時、具認可資格的課程學額極少等。建議有關部門要檢討現行更生政策、增加訓練學額等。
想重新做人的中年更生人士陳州,有10多次案底;今年47歲的他,有15年是在獄中渡過。他說:「我今年2月出來後,一直搵工,乜工都搵,例如灰水、泥水、運輸、掃地、打鐵等等,但他們都會問我有無案底,一知道就會唔請。因為無錢,之後4個月在街頭露宿。後來6月申請到綜緩,才有錢租屋住。」
長期失業寧願「再入」
阿州說他在1985年首次出獄後,在社會仍然可以搵工,「當時無人會問你有無案底」。他現時失業,長此下去,他坦言可能會再「入去」,他慨嘆地說:「我想重新做人!但無人畀機會,是社會迫我!」
懲教署資料顯示,1999年至2001年的釋囚3年內再犯率均超過48%,接近半數。
社協社區組織幹事吳衛東批評,有關部門對在囚人士支援不足,「平均只有1.3%在囚人士可參加具認可資格課程,其他人主要接受過時工種訓練,如製衣、洗熨、書籍裝訂及信封製造工作等,這些行業不是已式微或偏門,就是家庭式生意,根本不能增加他們重投社會的機會」。同時社會對更生人士也有歧視,一定要他們透露自己有否案底,欠缺私隱保障,搵工難上加難。
吳氏認為現行政策、法例及服務有檢討需要。包括增加就業培訓課程及學額,修訂對更生人士出獄後的福利政策、保障法例及免受歧視等等。
社協早前研究了51名釋囚人士,年齡中位數為42歲,大多只有初中及小學程度,婚姻狀況大多為未婚、離婚及分居,反映被訪者是低學歷、低技術,及缺乏家庭支援。其中48人曾犯事多於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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