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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9月14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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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9-14] 中央駐港機構不享有特權

 【本報訊】根據特區政制事務局回覆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的文件指,中央駐港機構及其人員,並不享有等同於授予領事館及其人員的特權及豁免權。根據《維也納領事關係公約》及《領事關係條例》,駐港領館及其人員可享有特權及豁免權,而當局並沒有為中央駐港機構訂立相等於《公約》和《條例》的法定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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