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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9月17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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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9-17] 龔如心保住400億王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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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與家翁王廷歆爭奪王德輝逾400億元遺產一案,終審法院昨作出「終極判決」:龔如心最終勝訴。判詞中指出,龔如心提交法庭的王德輝1990年所立遺囑,確信為王氏所立的最後一份遺囑,故龔如心為遺產的唯一合法繼承人。

 這宗糾纏8年、本港歷來審訊時間最長的民事訴訟案件,昨日下午在終審法院宣判,終院常任法官陳兆愷用不足3分鐘時間,宣判對王德輝超過400億元遺產的裁決:龔如心上訴得直,終審庭認證龔如心手持的遺囑是王德輝生前最後遺囑,完全推翻高等法院原訟庭及上訴庭裁決,王廷歆在終極審訊中失敗。

 龔如心傍晚發表聲明,表示獲知終院裁決後感到欣喜,又表示一直有信心可以得到昨天裁決的結果,令到這個冗長爭議可以得到終結。她又透過私人助理王禮泉表示,會照顧家翁王廷歆,也會加強保安。王禮泉稱會負責第一時間尋找王廷歆,希望恢復聯繫並會盡方法照顧他,同時亦會加強對龔如心保安。

龔如心聲明 願照顧家翁

 判詞就案中焦點,即龔如心所持的、聲稱王德輝於1990年3月所立的遺囑的合法性作出詳細說明,終審法院五位法官一致認為:王氏夫婦的前管家的證供非常清晰及無可置疑,指出他曾親眼看見王德輝在90年的遺囑上簽名及要求他簽署作為見證人,雖然他已過世及不能出庭作供接受盤問,但由於筆跡專家的證供模稜兩可,及未能提出具結論性的意見。法庭必須絕不能基於猜測,而必須基於非常清楚及有力的證供才能裁定龔偽造遺囑。王廷歆一方所提出的疑點,根本不足以證實龔如心串同謝炳炎或其他人士偽造遺囑,故推翻原判,裁定龔上訴得直。

王廷歆難證實遺囑偽造

 終審法院常任法官李義指出,縱觀所有證供後,龔如心已完成其舉證責任,證明90年的遺囑較有可能為王的最後遺囑,其中最重要的證供為謝炳炎宣誓下所作的書面證詞,而龔如心本人亦作出書面證供,佐證王生前把遺囑文件交給她,只是王廷歆一方的大律師錯誤地不要求她出庭接受盤問。

 法官李義又指,龔如心只須證明90年的遺囑由王所簽訂,但原審法官任懿君及上訴庭均運用了錯誤的舉證標準,竟然要求龔推翻圍繞著涉案遺囑的多項疑點。無論她是否出庭作供,她亦不可能解釋為何要有兩人撰寫遺囑,以及為何遺囑內容如此奇怪,這正反映了在錯誤的舉證標準下,對龔作出了不可能的要求。

 法官烈顯倫更直指,原審法官糾纏於王德輝會否寫出「one life 0ne love」等無關痛癢的問題,如他適當地控制聆訊,證供的範圍可大為收窄,案件亦只須進行數天的聆訊,不致長達170多天。 ■案件編號:終院民事12—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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