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9-17] 民建聯促莞撤「自查補稅」 放大圖片
民建聯成員到東莞,與黃埔海關商討港商被令「自查自報」事件。 鄧愷欣 攝
【本報訊】早前黃埔海關要求東莞區內的加工貿易廠商自查自報後,民建聯收到不少港商的意見,對有關措施表示憂慮。民建聯主席馬力聯同立法會議員黃定光、陳鑑林等人,昨日特別到東莞市會見有關方面領導,反映在東莞的港商的擔憂和訴求,特別指出「自查自報」的做法等同懷疑所有企業,並不合理,會打擊廠商投資信心;而東莞方面表示會以寬鬆原則彈性處理問題。
民建聯主席馬力昨聯同立法會議員黃定光、陳鑑林等人,與東莞市副市長張順光、黃埔海關副關長賴樹佳及東莞市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副局長楊東如等會面,反映在東莞的港商訴求。馬力表示,自黃埔海關要求港商在10日內進行自查報稅的工作後,各港商都認為海關像懷疑每個廠家都會瞞稅般,令廠家有人人自危的感覺。
當地海關應自行查漏稅
他表示,民建聯對黃埔海關的做法表示保留,因此舉會令港商認為他們全部都是有心漏報逃稅般,令港商失去在東莞營商的信心,甚至缺乏安全感及感到受歧視,恐怕會被海關追查。民建聯認為,海關若發現有廠家漏稅及逃稅,應是由海關進行追查,而非要求廠家自查自報。
民建聯同時指出,現時內地有部分已經過時或不合理的規章,而自查自報的行動更令港商感到困擾,故認為應該作出改善及檢討。同時,亦應將港商之間的轉廠手續簡化及稅項減免,使轉廠正常合法化,減輕對港商造成的影響。
黃埔副關長:稅定要補
民建聯並指,在前年開始,所有港商都有一份《加工貿易海關手冊》,記錄所有物料及貨品的進出口紀錄,有效期為半年。而舊手冊經海關蓋章及核銷後,港商才可簽新的合約及領取新的手冊。故此,民建聯認為,這已表示所有經核銷的合約已經海關核銷及完成補稅,海關現在的做法似乎是翻閱舊帳。
馬力表示,東莞市副市長張順光理解港商的憂慮,承諾會加強宣傳市政府及海關自報自查的規定,並安排與企業直接對話與溝通。黃埔海關副關長賴樹佳亦指出,他們會以寬鬆合理的原則,彈性處理問題,視乎情況決定是否不作處罰,但稅是一定要補的。
打擊走私漏稅專項行動
賴樹佳重申,自報自查是希望引導企業及廠家守法,在公平競爭的環境下營商,希望港商獲從寬與從輕處理的機會,更沒有假設所有港商都有漏稅的嫌疑。他希望港商可以如實申報,並堅決反對攤派。他希望海關能提高透明度及效率,進行廉潔工作,改善區內的營商環境,並會尋求簡化轉廠手續的空間。
陳鑑林透露,去年黃埔海關共偵破203次大案件,涉及稅收達30多億元,至今有9億元已收回。因此,今年海關的工作更不會鬆懈,而這個行動更是全國性行動,是海關總署今年下半年「打擊走私漏稅的專項行動」,各地掌管基層海關的單位都要執行,但各區做法都會不同。
民建聯稍後會與在東莞設廠的香港商人開會商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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