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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9月19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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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9-19] 香港也應申請「世界遺產」

■陳財喜 新論壇理事

 澳門用了四年的時間向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遺產中心才成功申請將「澳門歷史城區」列入世界文化遺產。「澳門歷史城區」約有三十一項內容,包括:「大三巴牌坊、議事亭前地、東望洋炮台、媽閣廟」等。香港遠在商周時代己有人居住至回歸前的殖民地的時代其實可以申請成為「世界文化遺產」的地方應該是有條件。

「申遺」應符合一定條件

 在一九七二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大會第十七屆會議通過「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建立一套現代科學方法制定的永久性有效制度,旨在保護具有突出的普遍價值的文化和自然遺產。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根據「公約」編制「世界遺產名錄」。世界遺產要有全球知名度、接受國際援助、免受戰爭或人為破壞等一系列優惠待遇。而根據「公約」,世界遺產分為自然遺產和文化遺產。文化遺產包括以下三類:(1)古蹟:從藝術、歷史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價值的建築物、碑雕和碑畫,具有考古性質成分或結構、銘文,窟洞以及聯合畫;(2)遺址:從歷史、審美、人種學或人類學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價值的人類工程;(3)建築群:從歷史、藝術角度看,在建築樣式方面具有突出的普遍價值的獨立或相連的建築群。

「香港申遺」應趁早

 至2005年7月,全球共有137個國家擁有世界遺產812處,其中文化遺產628處,自然遺產160處,文化與自然雙重遺產24處。中國在1985年加入「公約」至今已有31處列入「世界遺產名錄」,包括文化遺產23項,自然遺產4項,文化和自然雙重遺產4項,世界排名第三(第一是意大利,第二為西班牙)。

 根據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古物古蹟辦事處的回覆,他們現時無計劃將中區警署古蹟群、維多利亞港海岸及鄰近一些的古建築物申報為世界文化遺產。我們對此表示遺憾,應該做的事情,對香港好的事情為甚麼不開始去做,何況申請過程需時,愈早啟動機制愈好。我們認為「申遺」有助文物保護工作,加強對社區的歸屬和認同,讓市民更了解本地文化傳統,充分發揮文物古蹟的教育和社會效益。(文匯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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