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9-28] 綜援港漢攜子深圳行乞 放大圖片
姓張港漢抱著未滿周歲的兒子在深圳街頭行乞。
【本報珠三角新聞中心記者鄭海龍深圳27日電】在港領取綜援的一名張姓港男,因妻子不辭而別,且自己證件丟失,攜著無戶籍、年尚不滿一歲的兒子在深圳街頭行乞長達半年之久。他雖有機會到香港補辦證件,但表示由於辦理證件需逾月,不忍心讓自己的孩子失去母親後再離開父親哪怕是一天,故寧願在街頭繼續行乞。
據了解,該男子自稱張錦明,44歲,持有香港身份證。他表示,中五畢業後曾先後從事過文員、外賣工、清潔工以及證券公司見習生,後失去工作,在香港靠綜援為生,居於九龍灣啟業h啟樂樓。
去年底結婚 今年初生子
張表示,去年4月與朋友到深圳唱K,遇到現任妻子、36歲的王某。隨後兩人同居,而妻子很快便懷孕。去年12月,兩人到妻的老家遼寧領取了結婚證。由於張歲數較大,又沒有專長,所以一直沒有工作,生活一切開支均由其妻做化妝品推銷維持;甚至今年年初妻子在南山某醫院生產時,連1500元的生產費都不能負擔,以至孩子至今沒有出生證明和戶籍。今年一月底,新婚僅個多月的妻子實在無法忍受貧苦的日子,在張不在家時不辭而別,並將衣服、物品及結婚證等都帶走了。
無工作迫乞錢買奶粉
「我回家後整整等了她2天,但是都沒有回來,致電到她老家也說不知道。當時她給我留了100多塊錢。但是沒有多久僅有的一點錢和我的證件全都遺失了。」不願撇開兒子補辦證件走投無路的張只好街頭乞討,乞討來的錢幾乎都用來買奶粉,自己常常餓著肚子。他餓急了會到附近的酒樓去偷偷拿別人吃剩的飯菜,晚上常常就睡到天橋上。曾經有人問過他,小孩子和他在一起受罪不好過,願不願意賣掉?他聽了很難過,他說他無論如何也不會賣掉孩子。
據張表示,他也帶孩子去過救助站,但到了晚上大人和孩子要分開,孩子整晚都沒睡好,因為孩子要他講故事唱歌才會睡著覺,見不到他就會哭。第二天他再見到孩子時,小孩眼睛都腫了,聲音也不那麼響亮了,他遂帶著孩子離開了救助站。
港駐京辦:正查核身份
有媒體聯繫本港駐北京辦事處,有官員稱,該處已接獲媒體的詢問,正就該男子提供的證件號碼進行查詢,但目前尚無消息;並表示,在內地丟失證件的香港人可以到當地公安機關報失,並到出入境管理處辦理返港通行證,回香港進行補辦。由於孩子在深圳出生,沒有香港居留權,因此現在不能去香港,需要排隊申請。如果他要回港,只能將孩子交給內地相關部門代為照顧。對於張的情況,官員表示將會與香港方面聯繫,研究進行處理,並聯繫福利部門、非政府機構。
據了解,張在香港有3個姐姐一個哥哥,因其是最細,頗受父母寵愛。但父母死後,由於其沒有工作,哥姐漸漸與其斷絕了來往。張在16年前曾結過婚,但由於太太和其均年輕好玩,沒有積下什麼財產。而他與前妻也生了一個兒子名為張志永,但在其3歲大時母親還是不辭而別。張志永在4年前時因偷竊被送到兒童福利院內生活。
不忍捨子回港補領證件
張表示,十分想與香港的兒子團聚,也想回香港補辦身份證,但他說需要一個多月的時間,現在的小兒子沒有香港戶口孩子不能跟著去,但深圳沒有人照顧。雖然可將孩子托付給內地福利機構,但由於感覺對大兒子欠負太多,他情願呆在深圳繼續乞討,也不願意一個人回香港,更不能叫小兒子過失去母親後再失去父親哪怕一天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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