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9-28] 學資處擬收緊貸款條件 放大圖片
■學生資助辦事處正考慮是否要收緊申請人條件,將大專生的兼職、實習收入計算在家庭收入內。
【本報訊】(記者 盧燕娥、曾媚)學生資助辦事處基於善用公帑的原則,建議收緊「本地專上學生資助計劃」的申請條件,所有大專學生暑期實習、兼職賺到的所有收入,都會一併列入資助金額的審核範圍,其所得的助學金及貸款將會相應減少。學資處將於今天討論是否將條件收緊,政策若獲得委員會通過,最快會在06/07學年推行,而8間大專院校的學生會均反對有關建議。
浸會大學學生會將會出席今天的委員會,並會投下反對票。該會外務副幹事長陳嘉俊表示,該會強烈反對有關建議,因為此舉變相減少對學生的資助。而其餘7間大專院校的學生會,亦對建議表示不滿,若政策通過,不排除會有進一步行動。
建議尚在討論階段
港大校長徐立之指出,校方體恤經濟有困難的學生,故學校本身自設助學金及貸款,學生經濟情況若出現困難,可以向校方提出申請。該校教務長韋永庚則說,大學教育重視課堂以外的工作實習,希望學資處改變政策時,避免影響學生實習及兼職的意慾。
學資處發言人指出,有關建議現時尚在討論階段,該會會充分諮詢有關院校及學生代表,然後再作決定。學資處助理監督(本地學生資助)黎月意昨日並指出,事實上自2000年開始,若由校方安排、與學分有直接關係的工作實習,有關收入已計算入申請本地專上學生資助計劃人士的家庭總收入當中,學資處將開會檢討現有制度。
目前的「本地專上學生資助計劃」,申請學生所獲發的助學金及貸款,主要按申請人的父母、未婚的兄弟姊妹收入計算,而今個學年的最高貸款額是33,850元。該局建議將計算範圍擴至申請人工作所得的收入,包括所有本地及海外的暑期實習及兼職,學資處文件就指出,若1名家庭收入約為28,500元的大專學生,在過去一年透過兼職賺得9,000元,他所獲得的助學金及貸款會由原來的57,730元減少至41,500元。
學資處在文件中指出,為了善用公帑,加上考慮到學生有道德上的責任去分擔學費,故必須收緊條件。同時,學資處會向經濟有困難的學生發放另一筆無條件的貸款(2.5%利息),款額約相等於學生在政策改變後遭扣減的助學金及貸款總和(這筆款額亦會減去兼職收入);海外從事實習而家境有困難的同學同樣可提出申請。
兼職不報或遭起訴
此外,鑑於暑期工、兼職等收入,例如補習等,很多都沒有收入證明,因此需要申請人自行誠實報告,學資處會進行突擊檢查,若申請人遭揭發虛報,無法解釋部分收入來源,可被視為觸犯欺詐的刑事罪行,或會遭到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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