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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9月30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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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9-30] 貿發局粵推介仲裁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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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港貿發局在穗向粵企推介港仲裁服務。

 【本報珠三角新聞中心記者唐苗苗廣州29日電】「香港有適用於本地仲裁和國際仲裁兩種仲裁制度,且彙集了眾多商業、金融、海運等行業富有經驗的專業人才以支持爭議的解決。」今天上午,香港貿發局在穗向來自廣東地區的470多家企業推廣香港的仲裁服務。

港仲裁環境佳有保障

 香港資深大律師梁定邦在是次研討會上介紹了香港的仲裁服務情況。他談到,香港有良好的仲裁環境,是遠東地區卓越的爭議解決中心,由於香港獨有的地理位置和特區性質,在香港進行仲裁的收益更有保障。

 香港國際仲裁中心主席楊良宜在仲裁法律及程序規則兩方面對香港與內地的仲裁做了一番比較,他說,根據香港法律,香港有兩種不同的仲裁制度,一種適用於本地仲裁,一種適用於國際仲裁。此外,香港對於仲裁的雙方當事人代表的身份不設任何限制,企業可以選擇自己的仲裁員。

港裁決獲承認與執行

 香港國際仲裁中心副主席、資深大律師鄭若驊則向與會企業介紹了香港仲裁裁決的承認與執行。據了解,1999年,中央政府和香港政府通過了相互執行仲裁裁決的「安排」,兩地的裁決均可依法在另一方的法院執行,程序非常簡易。她舉例說,在香港遞交書面申請裁決執行最快只需要2個小時。

 研討會最後,中國遠洋運輸集團總公司董事會秘書張永堅還向與會企業分享了其公司在香港進行法律仲裁的成功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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