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9-30] 內地消費者投訴升兩倍
【本報訊】(記者 郝君兒)明日開始,內地的「十.一」長假期展開,大批湧港的旅客將令本港服務業及零售業同步進入「黃金周」。惟今年首8個月消委會收到有關內地個人遊旅客的投訴數字,卻較去年同期急升近兩倍,主要投訴數碼相機、攝錄機及手機等產品。為免本港「購物天堂」的美譽蒙污,消委會會爭取時間,在旅客離港前代為排解外,亦會加強與內地消費者權益機構的溝通合作,透過轉介追討以保障內地消費者的權益。
籲旅客應即時作出投訴
消委會數字顯示,今年1月至8月接獲的遊客投訴共有1289宗,較去年同期的1012宗增加27%,其中涉及內地遊客的投訴個案則為869宗,升幅達三成。當中逾半投訴來自個人遊旅客,共有500宗,較去年同期的192宗,大幅增加160%。消委會投訴及諮詢部首席主任陳永佳表示,雖然數字上的增幅看似驚人,但由於近年內地開放個人遊的地點愈來愈多,訪港人口增加下投訴數字上升亦屬正常,但消委會仍會密切關注有關情況。
陳永佳提醒內地旅客,如在港消費時遇到不公情況應即時向該會投訴,「未離開香港即時追究會比較好,因會比較方便,我們原則上會在旅客未離開前盡量幫手解決,但即使投訴人急於返回內地,我們亦會代為追討,並透過深圳消費者權益機構將退回的物品或金額轉交投訴人」。但陳永佳亦承認,兩地間的消費者權益機構雖合作密切,但始終要跨境追討在交收上都會較複雜,為化繁為簡,消委會接獲內地旅客的投訴就會即時處理,「總之務求旅客回去前辦妥」。
可與在港親友陪同購物
陳永佳提醒旅客購物單據必須保留,「其實追討時面對最大困難往往在於消費者未提供足夠資料或單據」,故建議旅客為保障自己必須保留所有單據以資證明。另外,他又強調旅客應採取措施自保,「要保障自己就要做多點事前功夫,如請在港親友陪同購物,一來方便溝通,二來可互相照應」,旅客在來港前亦應「先做功課,做個明明白白的消費者,要知道自己需要買什麼,預算又有多少,不要盲目相信別人的推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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