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9-30] 團體指公屋計分制年齡歧視 放大圖片
多個團體在房委會開會前,到房署總部抗議實行計分制。部分請願人士情緒激動,企圖阻止接抗議信的房委會委員離去。
【本報訊】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昨通過實施單身人士申請公屋計分制及配額制,限制非長者單身人士上樓,即時生效。有團體批評有關政策是年齡歧視,違反《國際人權公約》,正研究提出司法覆核。
房委會資助小組經過長達2個小時開會討論後,單身人士申請租住公屋計分及配額制,最終以11比5獲通過。雖然委員陳鑑林提出修訂,要求取消現居住在公屋的申請人倒扣30分的安排,但未獲通過。
身兼房委會委員的社區組織協會主任何喜華表示,有關政策是年齡歧視,違反《國際人權公約》,正研究提出司法覆核。他表示,正聯絡受影響的公屋申請人,準備申請法援,提出司法覆核。
團體擬提司法覆核
另一名委員葉肖萍批評,房署明知有機會引起訴訟,仍然草率處理,是不負責任:「叫我們一年後再檢討,為何明知有這麼多的漏洞都通過,這是非常不負責任的。政府用強權作出通過,自己將面對惡果。」
房委會法律顧問認為,此計分制應該不會構成直接的歧視,在制定計分制時,已是審慎研究過各項有關考慮因素,及採取所需的行動,確保建議的措施是合理的。
會前,有多個團體約50人在房委會門口請願,反對房署推出計分制,指是漠視單身人士的住屋需要,並一度阻止房委會委員進入大樓,期間發生推撞。
50人房會請願 發生推撞
今年只有23歲的阿賢表示,自己月入4,000元,居住在板間房,想改善居住環境,申請公屋要長時間等候,對他極不公平。
他說:「不足25呎的板間房,放了一張床、一張�炊峸牏ヾA其他東西都放不下。」
備受爭議的計分制,針對58歲以下的單身申請人,按年齡計分,申請人若果是18歲會是0分,之後每1歲加3分,若果與家人同住公屋則要扣30分。
房署每年會編配1,000至2,000個單位予單身人士申請,估計40歲以下申請者,上樓時間會超過3年,部分人可能要等超過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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