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0-01] 小泉參拜靖國神社違反法理
日本大阪高等法院昨日就台灣原住民控告日本首相小泉純一郎參拜靖國神社訴訟案作出二審判決,認定小泉參拜「相當於規定政教分離的憲法所禁止的宗教活動」,屬於公職行為,違反憲法。日本高等法院首次對小泉參拜靖國神社作出違憲判決,無疑令強烈反對日本首相參拜靖國神社的國家和人民感到鼓舞。小泉作為日本政府的首腦,參拜供奉甲級戰犯的靖國神社,不僅違反日本憲法有關政教分離的規定,亦抵觸日本憲法中有關防止軍國主義復活的和平精神,更傷害了二次世界大戰中受侵略國家人民的感情。小泉有責任遵守自己國家的憲法,尊重亞洲國家人民的感情,停止參拜靖國神社。
在日本,國家政要參拜靖國神社涉及到憲法的問題。1947年5月3日實行的《日本憲法》,從法律上確立了宗教和政治分離的原則。儘管小泉辯稱是以私人身份參拜靖國神社,並不違憲。但他去靖國神社參拜,坐首相專車,有公職隨從陪同,更在簽名簿上親筆書明「內閣總理大臣小泉純一郎」,強說是「私人身份」,豈非掩耳盜鈴?難怪主審法官大谷正治判決他的參拜是不容置疑的「公職行為」。其實,即便小泉沒有首相專車及隨從陪同,只要他是在任日本首相,不管以任何形式參拜靖國神社,其身份就是日本政府的首腦,就是公職行為,就是違反了日本憲法所禁止的宗教活動規定。這是不容置疑,無可否認的。
日本現行憲法中明確規定日本永遠放棄戰爭和武力、禁止國家保有一切軍事力量、不承認國家的交戰權,所以,《日本國憲法》也被稱為「和平憲法」。小泉作為首相屢次參拜供奉血債纍纍的甲級戰犯、象徵日本軍國主義的靖國神社,明目張膽地為軍國主義招魂,其行徑與「和平憲法」的精神和原則,完全背道而馳。
日本自稱是一個法治健全的國家,作為首相的小泉豈可不尊重作為一國之本的憲法?小泉要帶領日本成為政治大國,豈可不尊重受害國人民的感情,不對侵略歷史作出深刻反省?(文匯社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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