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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0月2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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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0-02] 阿諾州長頒佈法例 治狗仔隊演員工會主席歡呼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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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諾州長近日動作頻頻,現在更燒到「狗仔隊」的份兒,似為競選連任鋪路。 美聯社

 拖延多時的反「狗仔隊」法,現在終於有眉目而且勢必執行,首先實行的正是全球影星聚集的美國加州。「大隻佬」阿諾舒華辛力加作為州長,免得星級居民無休止被麻煩的「狗仔隊」滋擾,於是下定決心立法打壓,此舉當然引起媒體極力反對。到底市民知情權重要抑或明星的個人私隱更重要?相信今後仍有爭論。  文:藝能小子

著名國際影星兼加州州長阿諾舒華辛力加,於周五簽訂新法律頒佈反「狗仔隊」法例,其主要目的是要防止這類攝影記者,為求拍到一幅佳作而嚴重妨礙明星、政客甚至一般市民的人生自由,保障基本生活權利。他所引入針對「狗仔隊」的全新罰則,著眼點是只要有人參與拍攝會侵犯他人安危的具盈利能力照片即屬違法,須負民事責任,當在追捕他們眼中的目標人物之際,出錢僱用這批狗仔隊的人同樣也會被控告,務求逼使他們無法推卸相關責任。

蓮茜露夏恩成立法契機

 引發這條法例的誕生,事緣今年五月在洛杉磯發生了一宗車禍,一名攝影師為拍到獨家照片竟然蓄意將車撞向美少女影星蓮茜露夏恩的平治房車,最後他當然被警方拘捕。可以聯想的是,為拍到值錢照片如此離譜的事情也會做,假如不立法監管,就等同容許這種誇張的做法發生。

 早前史嘉麗祖安遜因逃避「狗仔隊」追捕,發生交通意外幸好無人受傷,如她真的有三長兩短那便令人非常難過的了。

 今次阿諾州長修訂加州法例,無可否認肯定會引起政府與「狗仔隊」之間對立,因攝影師假如一被定罪,不止他就連老闆都須負上販賣照片所牽涉的巨額賠償。曾要求為此立法的熒幕演員工會主席說:「這是工會會員的一場勝利!尤其是被毫不專業『狗仔隊』嚇怕的人。」而該工會會員亦包括曾飽受「狗仔隊」影響的史嘉麗祖安遜和莉絲韋特斯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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