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0-05] 密監若敗訴 李少光:或緊急立法
【本報訊】(記者 陳朗昇)保安局長李少光不肯評論,一旦政府在有關秘密監察的司法覆核中敗訴,會否尋求全國人大常委釋法;但他承認若敗訴,可能會採取臨時緊急立法方法,確保執法人員行使秘密監察權力。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昨日下午舉行特別會議,討論有關秘密監察程序。多名法律界背景的議員炮轟政府,以行政命令方式授權執法人員繼續進行監控,是不尊重區域法院的裁決,有違憲之嫌。而保安局不準備討論警方呈交有關秘密監察的內部指引,亦惹來議員不滿。
李少光在會上多次表示會盡快立法:「這是保安局首要工作……我們(保安局)還急過你(議員)。」他希望在即將來臨的立法年度,可完成立法程序並通過有關法例。他又解釋須在執法效率和透明度中取得平衡,而警方有關秘密監察的內部指引屬機密文件,故不適合在會上討論。
議員梁國雄已就行政長官頒發的行政命令入稟申請司法覆核,有關訴訟將在本月底在高院原訟庭進行。李少光表示,一旦政府敗訴,可能會要求立法會以臨時緊急立法形式,賦予執法人員行使秘密監察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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