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0-06] 「阿牛」涉非法佔用電台頻道
【本報訊】電訊管理局昨日收到新城電台投訴,有人佔用他們的頻道進行廣播。東區區議員曾健成表示,日前曾透過FM102.8頻道,進行一小時公開廣播,事前未有向當局申領牌照。他已向廣管局申請開辦電台,正等候審批,今天會向廣管局申請試播。如不獲批准,將會以自行開播的方式進行所謂的「公民抗命」。
電訊管理局發言人表示,任何人未領牌而設置或使用無線電發射訊息,最高可罰款10萬元及入獄5年。任何人透過未領牌的電訊設施向公眾收發信息,屬於違法,最高會罰款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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