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0-06] 黃道益疑重婚 前妻求遣返內地婦放大圖片
羅金梅昨與女兒到政府總部向特首曾蔭權遞交請願信。 李志樑 攝
【本報訊】黃道益活絡油創辦人黃道益的前妻羅金梅,昨日向行政長官遞交請願信,要求有關部門盡快採取行動,處理黃道益疑在內地重婚事件;並要求將已來港定居的黃妻關秀容及與黃道益所生的一對子女遣返回內地。
現年74歲的羅金梅,昨日與兩名女兒在律師陪同下,於律師事務所力指黃道益與內地妻子在江門開平市重婚,「我在2000年時揭發他重婚,之後便向入境處投訴,但至今仍未有回覆,反而去年廣東省公安廳已發出證明文件,證明黃道益與關秀容及二人所生的子女黃天華與黃鳳玲,是以與我前夫團聚為由申請來港的。」
要求審理前夫重婚罪
羅金梅表示,黃道益與關秀容1989年在內地結婚,1994年關秀容以單程證來港,其子女亦於1999年獲廣東省公安廳批准來港,3人都是以與黃道益團聚為由申請來港的,但黃道益在2003年才與她離婚,故此黃道益是犯了重婚罪,即黃關的婚姻是不合法,而二人所生的兩名子女來港定居的申請亦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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