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0-08] 「芳華十八」譴責冒名者 入稟內地法院追損失放大圖片
芳華十八召開記者會遣責前成員方錦龍。
(記者 黃佩麗)香港百樂娛樂文化有限公司昨日假日航酒店召開記者會,公開譴責旗下樂隊「芳華十八」的前成員方錦龍,以「芳華十八」的名字在內地組成「方錦龍芳華十八」,並有侵犯百樂娛樂的知識產權之嫌。出席記者會的包括百樂娛樂主席陸坤慈、總經理黎文卓、「芳華十八」部分成員、藝人廖偉雄等。
黎文卓在會上表示,「芳華十八」自零四年二月成立之後,已在中國內地、香港和東南亞辦理品牌註冊,當時方氏是「芳華十八」的音樂監製,但其後方氏因和百樂娛樂在音樂路向的分歧而退出,今年初,方氏在廣州自組以「方錦龍芳華十八」樂隊並收錢做騷,百樂娛樂今年已兩度在廣州舉行記者會,勸喻對方改名,但對方不單沒有收斂,反而公開宣傳,在過去半年,「方錦龍芳華十八」已出席超過十場的演出。
黎文卓認為,百樂娛樂在「芳華十八」樂隊投資了超過了一千萬元,但方氏「只是遞遞咭片就用類似芳華十八的名義到處演出」,此舉不單對正版「芳華十八」不公平,也對香港演藝界十分不利。
至於百樂娛樂主席陸坤慈則宣佈會入稟內地法院,正式控告方氏侵犯知識產權,並向他追討名譽及經濟上的損失,有必要時更會向香港人大尋求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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