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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0月8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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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0-08] 議員提出財匯局應設制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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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馬時亨強調,現階段應該先盡快成立財匯局。

 【本報訊】(記者 周紹基)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秘書長(財經事務)林啟忠於立法會上表示,根據條例,財務匯報局會自行決定是否需要公布調查結果及投訴個案,對於有議員認為,財匯局應設立適當制衡的機制。林啟忠強調,財匯局只是負責調查,並無執法權力。

林啟忠回應並無執法權

 他又指,目前很難評估財匯局成員的工作量,要待實際運作後,投訴個案的多寡而定。另外,他表示,財匯局的財務委員會成員由行政長官委任,成員包括來自會計界以外的各個不同專業人士。

 對於有立法會議員表示,擔心財匯局首年營運資金只有1000萬元,並不夠運作,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馬時亨稱,財匯局只有調查的權力,所用的資金不會太多,政府是在參考過會計師公會現行的有關開支後,才訂出1000萬元這個數額。

只負責調查需資不太多

 政府的計劃中,1000萬元的營運資金不包括租金,因為公司註冊署會為財匯局提供辦公室,該1000萬元其實是單純的人事費用。此外,出資的四個機構,即政府、證監會、會計師公會及港交所,亦會額外再出資1000萬元,作為備用資金,所以議員亦不用擔心財匯局會不夠營運資金。

成立後檢討資金夠不夠

 財匯局成立後,政府會繼續檢討該局的營運資金夠不夠用,馬時亨強調,現階段應該先盡快成立財匯局,到正式運作後,各方面才能更準確的估算該局究竟需要多少的資金。馬時亨又指,財匯局早點成立,對投資者的保障會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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