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0-12] 浙查577份保單 超2100條問題 放大圖片
浙江省工商局全國率先組織法學專家審查保單,圖為該局在杭舉辦保險合同審查通報會。
【本報駐浙江記者茅建興杭州電】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10日發布通報說,當地正在使用的577份保險合同中,存在超過2100條問題,這些問題主要涉及免除保險經營者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以及排除消費者主要權利。
涉壽險單問題最多
在這577份保險合同中,涉及人壽險的合同最多,達146份,其次是93份意外險合同和83份健康(含醫療大病)險合同,此外,還有旅遊險、學生險、車險、家庭財產險、抵押商品房險和責任險。浙江省工商局局長鄭宇民表示,問題條款有上二千條,但最本質的問題是一條,不平等,即沒有充分體現平等的權利和等值的服務。
最核心問題不平等
他分析,保險業的發展是在計劃經濟和市場經濟的混合土裡發展的,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不相應之處也十分明顯,主要是兩個低於和兩個不充分。兩個低於是:保險深度和密度明顯低於發展中國家的水平,保險密度才28美元,保險業的總資產遠遠低於銀行業(僅佔3%);兩個不充分是:經濟補償、資金流通和社會管理等三大功能發揮不充分,市場主體競爭不充分。兩個低於和兩個不充分歸根到底是市場化程度低和市場規則下的服務不充分。
存違法與不合理性
法學專家們認為,保險合同格式條款存在的問題主要有兩方面:一是違法性,即條款與現行禁止性法律法規相抵觸;二是不合理性,即條款雖然沒有與現行法律法規抵觸,但明顯不合理,或有失公平,或雙方權利義務不對等。
浙江省工商局於年初委託省社科院法學所和浙江大學法學院組織力量,成立了保險格式合同專家審查委員會,並在該省正在使用的1075份合同中,確定了577份符合備案範圍和條件的保險合同,在經過近半年的審查後得出了這一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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