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0-14] 曾蔭權:不一定訂公平競爭法 放大圖片
【本報訊】(記者 曾少妍、葉詠儀)雖然在施政報告中提出研究制訂公平競爭法,但曾蔭權強調自己曾「撫心自問」,並研究過現時的運作與政府內部程序,認為這些指責是不存在。不過,為了減低市民的憂慮,故他始提出與各界討論,但他表明並非一定要制訂公平競爭法。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見圖)及李華明昨日先後質疑,曾蔭權提出制訂公平競爭法會否是「緩兵之計」,曾蔭權強調說,如果自己有意拖延,便不會在施政報告中「白紙黑字」寫下來。他承諾會在未來1年,透過委員會研究是否有需要訂立宏觀、務實的公平競爭法。
他續說:自己對香港的經濟信念從來沒有改變過,亦對商界競爭力充滿信心,更不認為香港出現了官商勾結、合謀定價等操控行為。
他昨晨在電台上亦指,政府會思考是否現有的法例未能維護中產及基層的利益,亦會小心研究市場變化,例如不少大企業進入市場的情況,以了解現行法例有否保障市場利益,但檢討有關問題只是想保持本港競爭力,當局處理檢討時必須十分小心,絕不能損害香港的營商環境,他亦深信本港競爭力至今並未因此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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