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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0月14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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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0-14] 學生受欺凌 應報警求助

 【本報訊】(記者 翁育紅)黑社會勢力滲入校園的情況一直存在,有社工認為,若果學生被「黑學生」欺凌、圍著要錢時,最重要讓自己安全逃離現場,所以,權宜之計應先給錢,事後再向警方舉報。同時,學生亦應提升自己的社交能力、自信等各方面素質,以免長期成為要錢對象。

訴諸法庭 制裁黑學生

 聖雅各福群會青年服務中心經理黎良好表示,欺凌事件和黑社會勢力在很多學校都有,不過黑學生的對象,往往是一些平時表現得較惡、愛欺負人的學生,因黑學生以此埋手,更顯出其權勢。

 黎又指出,如果被黑學生圍困要錢,在勢孤力弱下不應作太多挑釁,如不能脫身,應先給錢,以保自身安全。不過,「畀得1次可能有第2次」黎姑娘說,被欺凌的同學事後應向警方報案,甚至將案件訴諸法庭,令黑學生得到制裁。

 黎姑娘說,要避免被圍,除了放學不要隨便跟同學去僻靜的地方外,長遠來說學生應提升自己的社交能力,融入校園及同學之中。校方應締造共融、和諧的校園氣氛,除了輔導被欺凌的同學外,也應關心及輔導黑學生,避免只以懲罰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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