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0-14] 食環漁護合組食檢署 放大圖片
政府重組食環署,將來巡查街市的工作會由新設的食物安全檢驗檢疫署負責。
【本報訊】(記者 林賽香)為提升本港食物安全監控能力,政府建議將食物環境衛生署及漁農自然護理署「大執位」,把兩署有關食物安全的工作歸入新設的「食物安全檢驗檢疫署」(食檢署)管理,轄下再加設5個分處和「食物安全中心」,由一名專員統導中心;食環署和漁護署則合併成「漁農環境衛生自然護理署」(漁農環護署)。同時,衛生福利及食物局將增加一名常任秘書長,料最快明年4月推出新架構。
衛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周一嶽昨日出席公開場合後透露,當局會把現時有關食物安全的專業人才和管理人才,從食環署和漁護署抽調至食檢署,並吸納政府以外的特別專才加盟,以加強源頭管理、提升監察機制和資訊。未來數年,當局將逐項檢討現有機制,以水產為例,當局希望有較為完整的管理制度。
增人手巡查禽畜農場
雖然當局對食檢署高層人選未有定案,但周一嶽認為該署長可以由政務官出任,但食物安全專員負責制定工作方針及策略,工作範疇相當專業性,由一名專家出任食物安全專員一職較為適合。
根據該局提交予立法會的文件顯示,食檢署和漁農環護署的署長均是首長薪級表第六點人員,食物安全專員則是第四級。食檢署日後將增大力度在入口、批發和零售各層面監察。當局並會增加人手加強本港禽畜農場、菜場和魚場的規管和巡查,成立一支由不同專業人士組成的特別隊伍。
食檢署轄下將有5個分處,食物監察及出入口管制、處理食物中毒事故和投訴,由「食物監察及管制處」負責。文件指出,該處會在文錦渡建立食品管制中心進行化驗,而鑒於近年食物中毒事故大幅增加,單是去年的食物中毒事件已較前年增多95%,而每年處理的投訴也由01年的2265宗增至去年的5270宗,當局相信這個分處的人手有增加的必要。
署方將設5個分處
另一個分處是「風險評估及傳達處」,它將定期進行消費品調查和化驗,並會建立「食物安全重點控制」系統,及時發放食物風險的訊息。負責簽發本港農場牌照及海魚養殖場牌照的分處是「牌照及巡查處」,派員到內地魚場、農場和加工處巡查。
「獸醫公共衛生及檢疫處」負責評估人畜的共通疫症預防,防控地區動物管理及管制,執行食用及非食用動物的入口管制及檢疫檢驗。最後一個分處是「策略及行政處」負責統籌、法例檢討、聯絡內地各省區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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