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繼被扣滿16分的公屋擲物狂徒袁堅文遷出公屋單位後,第4宗因為堆積大量雜物和吐痰而被扣滿16分的公屋垃圾蟲,將於本月28日進行上訴聆訊。該名被扣滿16分的租戶所住的是5人單位,2003年8月至2004年10月期間,戶主分別因為1次在公眾地方吐痰(扣7分)、1次棄置物件阻塞走廊(扣5分)及在單位內堆積大量雜物(扣5分)共被扣17分,房署於是發出遷出通知書,要求住戶交回公屋單位,戶主不服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