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0-21] 葉澍�i:政府樂意檢討勞工例
【本報訊】(記者 施立偉)立法會多名議員昨日促請政府全面檢討本港勞工條例,進一步保障僱員權益,回應日前有法官在裁定一宗歧視職工會官司時,狠批本港勞工法例低於其他國家的指控,以維護政府聲譽。
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局長葉澍�i回應時說,政府不時會檢討僱傭條例,並加以修改,而有議員認為有必須全面檢討,政府也樂意進行。他更重申法庭對違例僱主應施以更重刑罰,以收阻嚇作用。
制訂工人最低工資
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昨討論施政報告中有關人力方面的政策綱領,會上多位議員也關注政府對設立最低工資的態度,議員批評政府在立法制訂最低工資的問題上採取拖延手法,影響基層員工獲得應有的保障。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陳婉嫻說,社會上討論設立最低工資已經很多年,勞資雙方及社會有不少共識,政府無必要再在勞工處網頁設立諮詢渠道,而且政府已經在政府外判合約工、資助機構等實施最低工作,無必要不在社會上全面推行,以保障基層、低技術的員工。
自由黨張宇人則希望政府能澄清最低工資會在哪些行業設立,是否有考慮地區因素,以及最低工資不會變是平均工資,否則僱主是不會接受及支持。
他說,不同地區的僱主所聘請的員工,所付工資是不同,例如在尖沙咀及將軍澳所聘請的員工,其工資肯定不同,這是市場力量及市場自由調節,政府不應強制劃一,否則對僱主也不公平。
至於日前有法官批評本港勞工法例低於其他國家,王國興議員促請政府能全面檢討僱員條例,提升對工人的保障。
葉澍�i說,政府不時檢討勞工條例,並作出修訂。而議員認為有必要全面檢討,政府是會考慮。
杜絕欠薪三層措施
另外,有議員關注施政報告中提出關注建築工人的失業問題的措施,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常任秘書長張建宗說,政府透過一些工程會創造6000多個職位。
同時,也注意建築工人遭拖欠工資的問題,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已推出多項措施,確保建築工人不會再遭到僱主拖欠薪金,包括規定工程分判只能三層;僱主必須透過自動轉帳出糧給工人;地盤必須設立1名勞資關係主任。有關措施會試驗18個月,如果有成效,將會落實到所有政府的工程地盤,以全面保障建築工人的職業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