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0-23] 「闖南洋」衣錦還鄉不再 放大圖片
■申永先參贊提醒中國公民,勿受騙出國打工。
除了上當受騙的勞工,還有許多通過各種渠道進入大馬後滯留不歸的中國男女打工者。大馬移民廳估計逾萬人。這些被當地華人稱為「跳飛機」留下的中國人,有的是受騙後不甘心兩手空空回去,想賺回所花的「血本」;有的本來就是持旅遊和商務簽證入境,有意留在國外淘金,希望有朝一日也能成為「海外華人」衣錦還鄉。
然而時代不同了。十九世紀兵荒馬亂民不聊生來「闖南洋」的中國人及其後代,在馬來西亞獨立之後變成了馬來西亞籍華人。從此再有從中國或港澳台來的華人就不能加入大馬國籍,連永久居留的「綠卡」也要很苛刻的條件才能拿到。
來投資經商或受僱為高級主管的「白領」,也要看投資額度和主管範圍才能辦兩年一換的「工作准證」。而申請技術工人,則要經移民廳審查僱主的業務取向、廠房規模、本地工人僱用人數、是否涉及出口業務等背景資料,方可批准申請者可以僱用的勞工人數。
無「大赦」難合法居留
沒有居留簽證就沒有「身份」,不能打工,不能辦公司,不能開銀行戶口。只能偷偷摸摸小打小鬧混口飯吃,永無發達致富可能,更別指望像歐美那樣有朝一日可能會碰上「大赦」,成為合法的「外籍華人」。
中國駐馬來西亞大使館和中國商務部多次提醒中國公民,只有經中、馬兩國政府批准的雙邊合作項目、經中國有關部委批准的有對外經營勞務權的公司才允許向海外派遣勞工。其他形式的在馬勞務行為均屬非法。
駐馬參贊:勿輕信中介
中國駐馬來西亞大使館申永先參贊也很關注中國勞工問題。他通過傳媒提醒赴馬的中國公民,不要輕信中介的宣傳,要上網查證,找中國大使館核實,自己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任。來馬後一旦發現簽證失效或被扣,要及時報案,尋求大馬移民廳的理解和寬赦。中國大使館只能幫中國人解決護照的問題,而居留簽證必須通過馬來西亞政府機構解決。非法滯留在外國,得不到相關法律的保護,是很危險、無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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