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0-25] 公屋老婦遭淋屎尿滋擾 放大圖片
一晚兩度被人淋糞便滋擾的單位。
【本報訊】房署對公屋居民實施扣分制,但馬鞍山利安h一住戶前晚及昨晨先後兩度被人在屋外淋屎尿。事件揭露這位60多歲老婦一年來備受滋擾,她投訴後,對方更變本加厲,在其露台及門口淋以污物超過數十次報復,惟房署迄今仍未能揪出缺德居民。
受害老婦姓許(63歲),在老人院任護理工作。她原與姓鄭(30餘歲)兒子同住利安h利豐樓30樓一單位,兒子數年前結婚後搬走,許婦遂獨居。據她稱,去年11月開始,她每晚下班回家即聽到樓上單位傳來敲打物件的噪音響聲。
樓上「工場」噪音擾人
其後她向房屋署投拆,職員多次往樓上單位調查,但有關住客卻不讓職員入屋調查。初步懷疑有人以單位作為加工場而產生噪音,惟未有足夠證據。
許婦於投訴後,今年初漸遭到報復。每隔幾日,樓上會有污水倒下,弄髒她所掛晾的衣服,並濺入屋內,有時甚至有屎尿跌下,發出惡臭。事件迄今多達30至40次,令她不勝其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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