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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0月26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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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0-26] 死刑核准權統歸最高院

 【本報訊】據新華社北京25日消息:最高人民法院院長、中國首席大法官蕭揚在25日提請國家立法機關審議的報告中說,根據中央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的初步意見,最高法院將從省級法院收回死刑核准權,在全國統一行使這一「生殺予奪」的最後權力,保障公民人權。

 統計數字顯示,2003年以來,最高法院覆核的死刑案件中,22.03%被改判死緩或者無期徒刑,7.21%因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被發回重審。省級法院改判的死刑覆核案件佔38.14%,因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發回重審的佔4.44%。但是,今年以來,連續爆出的幾起錯殺冤案震驚全國,使法律界要求最高法院收回死刑核准權的呼聲越來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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