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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0月27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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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0-27] 特區官員的忠誠和良心

■梁立人 資深跨媒體作家兼評論員

 香港回歸已經八年了,但不少特區官員仍然如夢未醒,他們仍然將香港的利益和中國的利益分別對待,並且認為只有堅持香港人的利益才算是有良心,這種錯誤的看法,影響了整個特區政府的政策和運作,同時,也誤導了香港人,將自己視作超然局外的人,完全沒有意識到,必須在香港人之上加上中國兩個字。

勿將香港法治和人大釋法處於對立地位

 香港特區新任律政司長黃仁龍在接受傳媒訪問時,侃侃而談,充分表現出他的應對能力,但當傳媒問到他將如何面對人大釋法問題時,他的回答是:「我會本著我的良心去做事。」

 或許,這是一個標準答案,同時也從來沒有人懷疑過本著良心做事有何不對,然而,問題是黃仁龍所面對的是代表了十三億人的最高權力機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他的答案,豈不是代表人大釋法亦有值得懷疑之處?

 令人感慨的是,並非黃仁龍才會這樣說,幾乎每一個特區官員面臨香港的政策和中央政府的決定有矛盾時,他們都會用這個答案作擋箭牌,不過,每一位特區高官在上任時,都曾宣誓忠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區和基本法,如果中央政府的決定並沒有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基本法,那就根本沒有所謂違背良知的情況存在,再說,人大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最高權力機構,人大釋法,並非什麼大逆不道的事,而且是必須遵從的,所謂強調憑良心去做這種說法,豈非將香港法治和人大釋法處於對立的地位,認同人大釋法會有違良心?

 更重要的是,是否尊重人大決定,是關乎到忠誠的事,而良心,只是個人的認知而已,既然忠於政府,那他個人的認知就應該和中央政府的政策相一致,若不認同這個政權,他就不應該接受中央政府的任命,所以,黃仁龍在沒有想通這個問題時,就不應接過律政司這一職位。

對國家的忠誠比個人的認知更重要

 令人感慨的是,香港回歸已經八年了,但不少特區官員到此仍然如夢未醒,他們仍然將香港和中國當成兩個政治實體,他們將香港的利益和中國的利益分別對待,並且認為只有堅持香港人的利益才算是有良心,這種錯誤的看法,影響了整個特區政府的政策和運作,同時,也誤導了香港人,將自己視作超然局外的人,完全沒有意識到,必須在香港人之上加上中國兩個字。這方面,被稱為「香港良心」的陳方安生表現最特出,所以,陳方安生在各種場合,都堅持要忠於自己,而不是忠於自己的國家和人民,可以想像,連當時香港政府的第二號人物也將香港人的利益置於整個國家之上,香港人又如何能養成對國家的認同以及將國家利益置於至高無上的地位呢?可以說,特區高官的良心論是錯的,因為,良心只是個人的認知,比如說,我們認為小泉拜靖國神社沒有良心,但他自己及軍國主義分子卻認為這才叫有良心,同樣,陳方安生認為香港官員以香港利益為重,敢和中央政府對抗才叫有良心,但中國人卻認為這樣做是沒有良心,所以,黃仁龍在就任時所發表的良心論就大有問題的,因為,對國家的忠誠比個人的認知更重要,所以,當時他的正確答案只能是放棄個人成見,尊重人大決定,而不是空談什麼良心!

最沒有良心的兩種人

 令人感慨的是,香港的政客和大律師最喜歡講良心,其實,這兩種人是最沒有良心的,尤其是香港的大律師。因為,香港的法治精神是依法論法,當中並沒有講良心的空間,所謂無罪定論,其實已經用律師的專業守則取代了他們的良心,所以,打官司時,他們只需要對他們顧客的利益負責,所以,有時明知他所代表的顧客犯了法,也千方百計的利用所有的專業常識和法律漏洞去為他開脫,否則,他們就違反了他們的專業守則,試問這些人打官司時良心何在,若有良心的話,他們的官司打得贏嗎?

 香港的政客,同樣是沒有良心的一群,他們在競選時許下的諾言,在當選後從來沒有兌現過,為了爭取選民的選票,他們不惜做盡違背自己良心的事,比如說,他們明知福利主義危害整個社會的利益,但若為了博取綜援人士的選票,他們仍會不顧一切的提出增加福利資源,有些人甚至明知同性戀會影響社會的道德風氣,但為了同性戀者的選票,他們同樣可以昧著良心去支持同性戀法案,由此可見,良心之說是完全站不住腳的。其實,當香港的政治人物需要劈神誓願地說自己有良心時,也許正是他準備出賣良心的時候,所以,沒有人會相信他們真的有良心。反而,比良心更為可靠的,是一個人的忠誠,因為良心只有天知地知自己知,但忠誠卻可以用行動來表示,既然如此,特區高官在需要表明自己的原則時,為何不以對國家的忠誠取代他隱藏在自己靈魂最深處的良心呢?(本欄每周四刊出)(文匯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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