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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0月30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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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0-30] 同謀債仔坐監兼還錢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就有詐騙集團利用無知或等錢使市民,以虛假文件向財務公司進行詐騙,市民除了會被控串謀詐騙外,亦會被起訴行使虛假文件罪名,是一條嚴重的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判監14年;另外,由於借錢人是市民,因此就算被法庭判監服刑後,仍須償還所借的欠款。

老千集團毋須償還貸款

 陸偉雄表示,至於法庭判刑年期則視乎被告人擔當角色、嚴重性及騙款多少,這類串謀詐騙案件一般會在區域法院審訊,刑期為2至7年,而主腦當然較接近7年刑期,被利用作犯罪工具的市民則會判較輕年期。

 雖然這樣,由於借錢的是市民,因此就算服刑完畢都要為該筆借款負責,若果無錢還的話,財務公司可要求警方向法庭申請該市民刑事破產,反而主腦因不是直接借款人,不需要為借款負責。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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