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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0月30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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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0-30] 戶口被凍結富商向稅局索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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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古董收藏家汪裕祖(見圖)去年入稟告稅務局,指稅務局擅自凍結其銀行戶口,向區域法院入稟索償。惟訴訟期間,他與家人出現綁架驚魂,他與稅務局的代表政府律師遂達成口頭協議,暫時擱置區院案件直至危機解除。但及後汪指律師違反協議,偷偷向法庭取得判決,故汪再行入稟高院,要求律師及稅務局作賠償,並交回稅務局不合理徵收的83萬餘元稅款。

錯凍戶口 無錢出糧狀告稅局

 原訴人為由汪裕祖經營的馬可勃羅有限公司及China Overseas Technical Development,答辯人為稅務局及高級政府律師何志森(譯音)。汪在入稟狀稱,他除了為兩公司的主席外,亦是藏有珍貴石雕的香港石雕文物博物館擔任行政總裁,另外因他亦以收藏古董車而聞名,故經常受傳媒採訪,廣為公眾所認識。汪又指其妻經常出現於香港上流社會的場合,其子亦於有名的國際學校就讀。

 入稟狀指去年8月16日,稅務局在未有通知下,錯誤凍結汪的個人及商業銀行戶口,影響他與家人的日常生活,亦破壞他在銀行的信譽,更無法出糧予下屬。10天後,汪入稟區域法院,向稅務局追討有關賠償。

險遭綁架 暫停訴訟竟收判詞

 去年10月,訴訟進行期間,汪與家人因面對一宗企圖綁架案,他報警後受警方24小時保護。由於生命受威脅,警方要求汪減少出席公眾地方,汪遂與稅務局的代表律師何志森(譯音)商討,要求暫停區院的訴訟直至另行通知,汪指何當日口頭上答應,當時汪的秘書亦在場。翌日汪亦發信予何確認有關協議。

 汪指今年1月,他竟收到案件判詞,汪指案件已下判詞,他在未有機會答辯下進行訴訟,絕不公平。他指何明知稅務局擅自凍結汪的財產,又擅闖其住宅,違反了《基本法》及《人權法》,故嘗試掩飾稅務局的失誤,在明知汪與家人不在港的期間,向法庭申請中期審訊及最後判詞,令他向稅務局索償變成被反申索。

 他指事件令他金錢上蒙受損失,故就區院判詞及決定向兩答辯人索償。他又要求稅務局交回不合理情況下向他徵收的83萬餘元,及他進行法律訴訟花去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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