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1-07] 港商四招搶CEPA商機 放大圖片
CEPA第三期措施公布之後,本報舉辦如何抓好CEPA商機座談會,港商在會上指出,CEPA第三期措施是港商轉型,轉變經營思維的黃金機會。港商一要聯合辦展銷中心開拓品牌,突出香港產品優質的特色;二要盡快佔領內地市場,否則07年內地對全球開放,港商便悔之已晚;三是改變競爭思維,靠低價競爭已無路可行,必須產品升級,走創新路線;四是要學會與內地的對口單位磋商和溝通,共同推動迅速解決地方政府落實CEPA措施的進程,改善審批手續繁複,證件發放不暢之局。 記者:李永青 吳文爾 攝影:張偉民
CEPA簽訂至今,貨物貿易及服務業的反應僅屬一般,並沒出現預期的火爆景象。香港商界普遍認為,其中問題在於內地部門審批手續繁複,加上CEPA屬新政策,地方政府往往不知如何落實及處理CEPA,經常需要層層上報,嚴重延誤了CEPA機遇,亦減低了港商對CEPA的熱情和期望。
為了探討CEPA之得失,本報舉辦了研討會,邀請了多名工商界代表作出討論。
內地部門審批手續繁複及地方政府未能即時配合,成為落實CEPA上的最大問題。香港工業總會行政總裁邱繼龍深感認同,按CEPA機制,港企在內地的指定行業開設獨資服務公司,先要取得香港工貿署發出的《香港服務提供者證明書》(證書),而申請手續亦不繁複。
申請業務登記一年才批
不過,當港商取得證書後,仍需經內地多個工商部門辦理審批,有些項目甚至要中央審批,過程比較複雜及需時甚久,令港商未能盡快把握CEPA的優勢。邱繼龍舉出一個例子說明,工總一名從事物流業的會員,對CEPA充滿憧憬,早在04年初已成功獲取證書,即到深圳辦理開展物流業務登記。在獲取地方市級交通主管部門批准後,該公司親自呈交有關申請予商務部,但至04年12月初,深圳才正式批出業務登記證。
當該公司滿心以為獲得登記證後,才知悉須向廣東省有關部門申領貨車配額,方能購置貨車營運。但擁有物流業務登記證的企業只可置貨櫃車,而該公司需要的卻是密斗貨車,故得到配額後仍未能開業,出現得物無所用的局面。
欠配套措施得物無所用
CEPA成效不彰,港商認為與內地地方政府缺乏熟悉CEPA業務的一整套班子有很大關係。香港中華廠商會會董郭振華認為,因為中央政府的政策及法規內地都很清晰,只是地方官員在解讀有關條件上出現問題。因為CEPA是新政策,沒有前例可循,加上官員未必有足夠知識去審批,延遲了批出證明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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