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1-07] 廣東:港商入粵三天可批
【本報珠三角新聞中心廣州5日電】CEPA第三階段補充協議簽署後,針對有港商提出「手續較繁、時間較長」的問題,省工商局外資處人士指出,港商進入廣東投資,完全可以在一個地點辦完所有必須的手續,只要提供的文件齊全,最快三天就可以辦妥所有的手續。
該人士說,自CEPA協議簽署後,廣東省對於如何方便港商辦理投資手續非常重視,雖然在省一級並沒有設立相關的、專門針對CEPA框架下港商投資內地事務的辦事機構,但在各個地級市、甚至區都設立了外商投資服務中心,工商、稅務、國土、外經貿等各個相關的職能部門均抽調一部分業務精英集中在一個辦事大廳為外商提供服務,一個部門一個窗口,實行一條龍、一站式服務,即所謂的「綠色通道」,只要港商提供的文件齊全,通常三天內就可以辦妥所有的必須手續。
但是,該人士強調,外商投資服務中心的服務對象是所有的外商,而不僅僅是港商。對於港商,有關部門會按照CEPA協議中的有關安排的內容,在最短的時間內辦好所有的事務。他說,如果有港商提出「手續較繁多、時間較長」的問題,可能是對此還不太熟悉,今後有關部門將加大對有關辦事程序的介紹,相信很快就會有改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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