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1-07] 外資策略投資可購A股
【本報訊】國家商務部和中國證監會日前聯合發出「關於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涉及外資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允許境外投資者對上市公司進行戰略性投資。
該通知稱,股改後的A股公司,因發展需要引進境外策略投資者的,在獲商務部等有關部門批准後,外資可購買並承諾在一定年限內持有一定比例的上市公司A股股份。另外,在限售期內,由於股改引起外資股比例變化,不影響外商投資上市公司已有的相關政策。
限售期滿後可售股
另外,對於外商投資上市公司股改後的企業性質和企業待遇,通知規定:實施股改後,在原外資法人股股東承諾不出售股票的期限(簡稱限售期)內,上市公司可繼續享受外商投資企業優惠待遇,由股改引起外資股比例變化原則上不影響該上市公司已有的相關政策;在限售期滿後,原外資法人股股東不出售其股份的,上市公司也繼續享受外商投資企業待遇不變。
限售期滿後,外資法人股東出售股份後外資股比例不低於25%的,上市公司繼續享受外企待遇不變;介於10%至25%的,繼續持有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已享受的外商投資企業優惠分別按稅務、海關、外匯管理等部門的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低於10%的,不再持有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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