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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1月10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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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1-10] 文化CEPA加強兩地十大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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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香港康樂及文化事務署主辦的中國合肥廬劇團赴香港文化交流演出在港舉行。資料圖片

 【本報訊】加強香港與內地的文化合作,並通過提升文化活動促進兩地經濟社會的交流,一直是香港文化界和社會的期望。昨天,國家文化部部長助理丁偉與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正式簽署《內地與香港特區更緊密文化關係安排協議書》。

 兩地簽署《協議書》,希望在文化交流十分活躍的基礎上,通過這一原則性意向協議書,將內地與香港的文化交流與合作推向一個新起點。

 丁偉在簽署《協議書》後表示:「我們期待《協議書》的簽署將進一步推動內地與香港的文化交流,在交流的規模上、水平上都能更上一層樓。」

 《協議書》共有10項內容,包括:雙方鼓勵和支持各自管轄的文化機構、民間團體和個人在「一國兩制」原則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強文化交流與合作,共同推動中華文化的發展與傳播;

 建立機制 制定計劃

 雙方同意建立溝通機制,根據實際需要,舉行不定期會議或會面,就進一步加強文化交流與合作事宜進行經常性磋商,並制定文化交流與合作的執行計劃;

 雙方鼓勵和推動藝術機構及藝術家之間在文學、戲劇、戲曲、音樂、舞蹈、視覺藝術、藝術行政、藝術評論、藝術教育、媒體藝術等領域的交流與合作;

 雙方鼓勵和支持文化保護機構、博物館、美術館、圖書館之間的交流與合作;

 雙方鼓勵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方面的交流與合作;

 雙方鼓勵和支持在文化及創意產業、國際文化貿易方面的交流與合作;

 雙方鼓勵和支持青少年之間的文化交流與合作;

 雙方鼓勵和支持文化藝術領域的學術交流與人員培訓;

 雙方同意在內地和香港特區舉辦大型文化活動時進行合作,相互提供支持與協助;

 雙方同意就國際文化事務中共同關心的問題舉行不定期會晤,協調立場,通報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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