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1-12] 模特彭楚盈命案 律政司決重開死因研訊 放大圖片
彭楚盈生前的模特兒造型照。
【本報訊】(記者 陳朗昇)前政務司長陳方安生胞兄方曼生的物業中被發現女屍案,又出現新的發展。上任不足一個月的律政司司長黃仁龍,根據《死因裁判官條例》,決定向高等法院原訟庭申請,就方曼生油麻地物業單位內發現女模特兒彭楚盈骸骨一案,進行死因研訊。如果申請成功,案中大量疑點或有機會解開。有法律界人士表示,相信審訊會增加公眾對本港法治信心。
彭楚盈骸骨是在1999年10月7日在油麻地窩打老道華德大廈一單位內被發現,據悉當時警方把案件列入「高度機密」。其後警方提交調查報告,指彭楚盈死因無可疑。今年6月,彭的姐妹到法援署求助,要求重開死因裁判庭。
要求原訟法庭下研訊令
結果警方再次調查,由俗稱「O記」的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主力調查,調查範圍甚至包括當時任西九龍總區指揮官的施蒂雯。警方在今年9月12日呈交報告,表示「調查所得與2001年的報告並沒有矛盾之處」,加上死因裁判官認為不涉公眾利益,結果也沒有召開死因裁判庭。
律政司基於死因裁判官已決定不進行研訊,認為現階段最適當的做法是邀請原訟法庭指令進行研訊。有關做法是根據《死因裁判官條例》第20條,容許有適當利害關係的人,如死者的家屬或律政司司長,要求原訟法庭下令就有關的死亡個案,進行死因研訊;原訟法庭若信納死因裁判官沒有進行應予進行的研訊,可命令就有關個案進行研訊。
黃仁龍拒深入談論案件
黃仁龍昨日回應傳媒時表示,在考慮了所有警方報告、證人口供、有關法例和死因裁判官的理由後,作出這項決定。他強調由死因裁判官去調查彭楚盈的死因,是符合公眾利益,而進行死因研訊是適當的途徑。他以現階段該個案已進入司法程序為由,不願進一步談論案件。
陸偉雄:司長決定恰當
大律師陸偉雄認同律政司司長的做法,他指雖然在過往較少出現律政司司長向原訟庭申請召開死因庭,但是次律政司司長決定並非無理。由於案件並非不受公眾關注,加上死者家屬多番要求,律政司司長決定絕對恰當。
雖然死因裁判官曾根據警方報告而沒有召開死因裁判庭,但陸偉雄相信即使原訟庭接納律政司司長申請,召開死因裁判庭,也不會影響審訊公正性,加上有死因陪審員參與,相信審訊會增加公眾對本港法治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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