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檢索 | 新用戶 | 忘記密碼 | 加入最愛 | | 簡體 
2005年11月16日 星期三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 港聞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2005-11-16] 纖體公司招攬代言人搶錢

放大圖片

 女士們玩瑜伽瘦身已漸成風氣,最重要是保持身材健康。 資料圖片

 瘦身、纖體廣告鋪天蓋地宣傳神奇療效,令不少愛美一族趨之若鶩,惟因之而起的投訴卻同步上升。消委會今年接獲有關纖體公司的投訴,由去年全年的44宗增至今年首10個月的97宗。在芸芸投訴個案中,有投訴人更指被纖體公司以招攬代言人為名的新招吸引參加,最終「銀包清減體重不減」;消委會亦發現,市面纖體廣告上聲稱可減肥的療程,其實都沒有實際的功效。  記者:郝君兒、鄧愷欣

 【本報訊】消委會從報章雜誌收集24個纖體廣告研究,發現全部廣告都暗示用者不需付出勞力即可減輕體重,該會宣傳及社區關係小組主席吳馬太質疑其成效,他指出消委會曾派人到部分纖體公司查詢療程,結果發現職員對人體生理健康並無認識,甚至建議體重已符標準的查詢者參加療程減肥。消委會亦就纖體公司所使用的減肥技術向專家查詢,結果發現纖體廣告上聲稱所用的電流、超聲波、激光、按摩等減肥技術,都沒有減肥功效,其中電流不能令細胞更生,亦不能排水消脂,紅外線則只有輕微加熱作用,不能減肥、排毒或燃脂等。

須小心所簽合約內容

 吳馬太認為,沒有足夠證據證明廣告上的纖體療程能減肥,市民光顧時必須小心所簽的合約內容,「最初纖體公司向你承諾的,可能沒有在合約中寫出,若你因承諾未兌現而追究時,或因合約中無寫明而造成難追討賠償的問題。」他呼籲市民參加有關療程時必須冷靜,不要被纖體公司誇大其辭的宣傳語句、優惠期有限等手法吸引而匆忙簽約。

 過去亦有投訴人指被纖體儀器灼傷,吳馬太續指該會關注消費者使用纖體儀器時的安全問題,惟因現時本港沒有法例規管纖體儀器的操作和銷售,故認為政府有需要加強監管;纖體廣告上的用語及聲稱現亦同樣無法例監管,故要求政府考慮改善現行法例以作規管。

放棄做代言人被拒退款

 消委會又表示,今年頭10個月收到有關纖體公司的投訴共有97宗,較去年全年的44宗大幅上升達逾一倍,投訴一般涉及療程無效、價錢糾紛、及銷售手法。其中,投訴人邵小姐因纖體公司招攬代言人的廣告而前往面試並繳付7,000元作按金,及後放棄作代言人卻被拒退款,經多番斡旋亦只可以纖體公司的其他服務取代,已付金錢收回無期,亦有投訴人減肥前獲承諾必減20磅,付出3萬多元後效果卻雖未如理想,最後亦可獲退一萬元。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港聞

新聞專題

更多